A.5 木结构工程
说 明
1.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。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,均按定额执行。
2.本定额按圆木和方木分别计算。
3.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、二类木种为准,如采用三、四类木种时,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.35。
4.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。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,应增加抛光损耗;板、枋材一面刨光增加3mm;两面刨光增加5mm;圆木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.05m3。